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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五 10月 18, 2013 12:33 pm
Necropsy
阿榮 寫:有次我想開一條50g的sulfasil乳膏給病人,釋出處方簽...打去問藥局有沒有這個藥,他說有,但是報給我的健保碼我一查卻是200g的,健保價172元.....
後來我只好照他說的碼開了,病人去領到的是一條50g的藥膏! 這...
如果藥局私自換藥換劑量,醫師及病人如何得知?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五 10月 18, 2013 8:03 pm
a4610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22, 2013 11:36 am
旺大
yuyj 寫:
forester 寫:週六晚上員工都已下班
獨留宅醫打掃整理環境
忽然一陣急促的按鈴
原來是有孩子發燒想看
宅醫只好跟媽媽說
我可以幫您看
但是沒藥師無法調劑
媽媽不死心說
那您給我處方簽我去藥局調劑
宅醫老實告訴她
我無法保證藥局有這些藥
他們可能會留下處方簽
請您隔1~2天再去取藥
爸爸聽了搖搖頭
大罵甚麼醫藥分業
逼我們去掛急診
急診又說發燒是不嚴重病
至少要等1小時
宅醫只能苦笑說
這是政府規定
我也沒法度啊
要破醫藥分業的局很簡單
就是強制讓它單軌化 處方一律釋出
讓民眾領藥處處碰壁之後民怨四起
到時大家就知道
這只是一個獨厚藥界無利眾生的爛制度
自然不攻自破 回歸基本面
但前提是醫界要團結
方能置之死地而後生 不再被藥屍掐著脖子
醫師要團結?
我很期待但不抱任何希望 (挖鼻孔)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22, 2013 1:30 pm
DR.HSU
醫師原本就是不需要團結的行業.如果淪落到必須團結的困境.那必定也是無法團結的.因為都忙著各自求生去了.沒空搞團結.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31, 2013 11:30 pm
邱展望
醫藥分業 分裂了醫療界【2006/06/19 民生報】

【邱展望】

筆者不知各大醫學院「藥學系」有無分「醫院組」、「診所組」、「傳統藥局組」、甚或「藥廠組」?如果沒有,那到診所就業的藥師,是否能力較不如醫院或傳統藥局的藥師?若沒有,那是否由診所醫師當老闆,經營能力不如大企業老闆,就該被藥界欺善怕惡似地當劍靶,糾纏不清?

公正、互信、理性是世人做事的天秤,也是政策推行阻力最小的不二法則。日前陳榮升藥師的投書,總算把醫藥分業諸多「盍各言爾志」的論點一一指出,讓「橘越淮為枳」的醫藥分業十年勉行後,醫、藥、政三方皆痛苦難當的煎熬,攤在被保險人面前接受公評。

1.原來醫藥界連醫藥分業單軌制、雙軌制都搞不清楚?身為健保局官員都難掩藥界的「單軌制」定義為「醫院『可』設立藥局聘請藥師調劑,基層診所『不可』設立藥局……」的字裏行間,其實卻隱藏著真正的雙軌制;一個試圖全國施行的醫療制度,卻包藏著不公正的「一國兩制」,令社會民眾深深無法理解;當然也註定了失敗的宿命。

2.誰管醫藥品質?近日沸沸揚揚的「門前藥局」成為話題焦點,令人想起「傳統雜貨店」與「7-11」的演變歷史,藥界偏執的醫藥分業及原本圖利自身的套利49元,造就「門前藥局」興起:後者多半有兩名以上藥師全時調劑,有專用「藥袋」及收據,且多符合醫改會的十餘項註記。或許真該進行一場不預設立場的各種藥局品質「普調」:針對調劑正確性?是否全時藥師親自調劑?是否當場親自配藥,還是透過藥廠非藥師調劑後經物流快遞送藥到家?藥袋說明內容為何?是否有能力及時與醫師討論用藥合理性?病患取藥時想增減某藥或量之彈性溝通方便性?是否確實有藥歷?相信結果一定是很驚人的!否則一味以排他性或正統自居,並不妥當。

3.何謂「家庭藥師」?多年來藥界推行「家庭藥師」觀念,使得診所與附近的藥局互相搭配,終實現「家庭醫師」與「家庭藥師」一舉兩政皆水到渠成。連藥界都承認「病人生病往往會找自己『相信』的家庭醫師,而常常在旁邊拿藥的藥局也往往成為病人的『家庭藥師』。」畢竟醫病的互信不是自拿到處方尋藥那一刻起,而是自掛號時下的決心;一味挑撥醫病信任,只是讓徬徨的病人更徬徨,逼使醫師開更多藥來救濟,醫、病、健保制度皆受害。

4.醫院與診所的病患,誰較需要醫藥分業?佔全國醫療院所處方數70%以上的醫院,除急診外多慢性病藥,用藥品項較固定而用量穩定,長期用藥多提早數日領藥,也不差1~2天取得。反之,診所拿藥多急性感冒、腸胃炎等急症,病況輕重變化快,各醫師開藥習慣及差異極大,到任意藥局領藥,不一定立即有醫師開的藥,卻又不是慢籤可以等,難不成感冒拉肚子還要叫病人等明後天再來拿藥嗎?故理性分析,真正能釋出處方到社區藥局的反倒是醫院的慢箋。缺點是若健保局未將此處方相關費用歸建,將大大影響基層總額點值。假如筆者是藥師公會理事長,真要推行狹義的醫藥分業,必從醫院處方率先做起,成功面大(70%)而阻力相對較小(至少迄今未聞醫院藥師反對醫藥分業)

醫療政策或制度不應淪為製造刻意分化醫療族群的工具;理性與邏輯的和諧應超乎感性與偏執者的無底深淵。醫藥分業十年,不但造成醫界與藥界本一家的不再,醫界內部與藥界內部亦各自分裂成許多族群,歹戲拖棚是該向全民謝幕的時刻了。(作者為開業醫師)

【2006/06/19 民生報】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10月 31, 2013 11:45 pm
邱展望
前文文章略老, 寫在門前藥局事件時
現也都明確定義藥局就是藥局, 法律上無門前藥局這名詞
事實上依醫療法,醫師法 醫師現仍有調劑權
如同台灣好人熱愛守法 , 守完台灣法條不夠, 還自動去守美國法, 歐盟法
台灣醫師不守 醫療法,醫師法, 卻自動找藥事法來守
但藥事法不是規範 , 而是規範, 人屬藥師法

藥事法 第 1 條
藥事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有規定者,優先適用該條例之規定。
前項所稱藥事,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14 10:21 pm
yu8711tw
強烈支持醫藥單軌制.....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14 11:50 pm
壞人卡
Daivid 寫:小弟有一診是在公家診所看診,有時會需要釋出處方,因方圓附近大藥局只一家,其餘小藥局備藥不多,甚至要跟大藥局調藥,因此病患的處方最後都流到大藥局。
最後結果就是,大藥局藥師對自己沒有準備的藥,要求病患回來改成他們有的類似的藥,有些醫師(因是聯合診所)因病人奔波,乾脆改一改方便病患。我在想,藥師的專業是遵照處方給藥,也是藥師的責任,若是醫師沒有遵照藥師的備藥開藥,乾脆處方藥師開就好啦。這應該就是藥師公會要的醫藥分業,藥局進什麼藥,醫師只能跟著開,完全由藥師主導。藥局沒備藥應該自己要想辦法,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請問有沒有管道可以投訴?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6月 18, 2014 11:56 pm
壞人卡
forester 寫:週六晚上員工都已下班 獨留宅醫打掃整理環境
忽然一陣急促的按鈴 原來是有孩子發燒想看
宅醫只好跟媽媽說 我可以幫您看
但是沒藥師無法調劑 媽媽不死心說
那您給我處方簽我去藥局調劑

宅醫老實告訴她 我無法保證藥局有這些藥
他們可能會留下處方簽 請您隔1~2天再去取藥
爸爸聽了搖搖頭 大罵甚麼醫藥分業
逼我們去掛急診 急診又說發燒是不嚴重病
至少要等1小時 宅醫只能苦笑說
這是政府規定 我也沒法度啊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9, 2014 8:58 am
gary
請病患及家屬向總統府及行政院申訴
案例一多
政府不得不處理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9, 2014 12:48 pm
kwojohn
.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一 4月 06, 2015 8:35 pm
adalat10mg
診所開處方藥局沒藥是沒套好招
若有事先告知,藥局就會備藥
當然就須讓利,相對診所不須請藥師
算一算沒差多少
本人已釋出7年了,病人數沒差多少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4月 08, 2015 11:26 am
min
怎麼會呢?我聽到的,都是烏魚越來越少呀。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4月 08, 2015 6:02 pm
zangou
min 寫:怎麼會呢?我聽到的,都是烏魚越來越少呀。
是啊! 診所開幕至今滿四個月,處方釋出的原意是草創時期想節省人事成本,病人的抱怨主要是調劑動作慢,推銷其它產品,專業度不夠,有時還會店內員工甚至給診所負評,處方藥沒效,等等,本來對方也承諾轉介藥局客戶經由診所診察再回藥局,達成雙贏,結果是請鬼拿藥單,這樣子的抱怨論壇常有,個人以為醫藥分業不止是制度的問題,人性才是關鍵!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4月 08, 2015 7:01 pm
mowball
min 寫:怎麼會呢?我聽到的,都是烏魚越來越少呀。
+1
藥局也是有每日調劑上限
如果超過
他們會勸退急性病患(不用常常回診,不要常常吃藥,平日多保健(食品),說沒藥改天來拿.....)
保留名額給慢性病處方籤

特別附近有多家診所釋出時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三 4月 08, 2015 8:46 pm
gscdrsurgery
zangou 寫:
min 寫:怎麼會呢?我聽到的,都是烏魚越來越少呀。
是啊! 診所開幕至今滿四個月,處方釋出的原意是草創時期想節省人事成本,病人的抱怨主要是調劑動作慢,推銷其它產品,專業度不夠,有時還會店內員工甚至給診所負評,處方藥沒效,等等,本來對方也承諾轉介藥局客戶經由診所診察再回藥局,達成雙贏,結果是請鬼拿藥單,這樣子的抱怨論壇常有,個人以為醫藥分業不止是制度的問題,人性才是關鍵!
釋出有釋出ㄉ麻煩
請人有請人的困擾
不管那一種
醫師永遠是豎仔
給人擺臉色還得賠不是
真e04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六 4月 25, 2015 5:19 pm
cmta0307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二 4月 28, 2015 11:20 pm
zeiss
一直都是這樣 醫對藥 一路敗退 唉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4月 30, 2015 11:35 pm
cgusunrise429
大家要團結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4, 2015 10:23 am
Pelslee
等到每個醫師 都薪水3萬到5萬時
醫師才會團結

Re: 這樣算什麼醫藥分業?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4, 2015 10:48 am
min
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