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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9:52 am
X-MAN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9:54 am
X-MAN
你會覺得這件事很重要很緊急嗎?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10:27 am
X-MAN
被保險人就醫行為與習慣不是醫療提供者能夠置喙.被保險人就醫行為與習慣如果保險人認為是不良就醫方式造成浪費時,這是保險人權利與被保險人溝通,怎麼要醫療提供者負責並接受懲罰,而保險人沒有任何責任沒有接受任何懲處?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10:28 am
lupin
X-MAN 寫:被保險人就醫行為與習慣不是醫療提供者能夠置喙.被保險人就醫行為與習慣如果保險人認為是不良就醫方式造成浪費時,這是保險人權利與被保險人溝通,怎麼要醫療提供者負責並接受懲罰,而保險人沒有任何責任沒有接受任何懲處?
(GOODJOB)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10:52 am
X-MAN
當被保險人因任何理由脫離原治療醫療機構,進入第二治療機構時,原治療醫療機構開立處方30天,服用10天,難道要病人把剩餘要服用完再開嗎?
這種為節省藥費侵犯醫病關係,如果保險人認為他有權力干涉醫師開藥權力,(在此我必須強調不是重複開藥因為對每一位醫師沒有重複開藥,而是因為被保險人就醫習性造成重複領藥.) 保險人應該以公文方式告知被保險人第二位醫師在前位醫師開立藥物未服用完之前無法開立相同藥物,讓權利義務在三者之間闡明.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10:55 am
DrHead
健保局現在都要求開立 STILNOX 前要連線查詢

健保局的電腦那麼發達

乾脆以後開藥前都要連線查詢這藥可不可以開好了
( 我醫聖,STILNOX 查開藥不用兩秒)

不可以開就直接鎖住,好嗎?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3:13 pm
全聯會蔡明忠秘書長
本件業已惠請本會基層審查執行會南區分會張金石主任委員協助了解溝通處理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蔡明忠秘書長102.7.19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3:15 pm
wiger
全聯會蔡明忠秘書長 寫:本件業已惠請本會基層審查執行會南區分會張金石主任委員協助了解溝通處理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蔡明忠秘書長102.7.1
謝謝 (GOODJOB)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4:13 pm
lupin
全聯會蔡明忠秘書長 寫:本件業已惠請本會基層審查執行會南區分會張金石主任委員協助了解溝通處理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蔡明忠秘書長102.7.19
(GOODJOB)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4:55 pm
heron
全聯會蔡明忠秘書長 寫:本件業已惠請本會基層審查執行會南區分會張金石主任委員協助了解溝通處理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蔡明忠秘書長102.7.19
(GOODJOB) (GOODJOB)
我們不要再被予取予求
就拿這件事樹立全聯會的威望
並因此而讓全聯會真的能凝聚大家的向心力
真心期待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6:16 pm
superdog
(GOODJOB) 要讓G*局知道... 有事要問過我們當家掌門人!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7:10 pm
kwojohn
superdog 寫:(GOODJOB) 要讓G*局知道... 有事要問過我們當家掌門人!
(GOODJOB)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7:56 pm
min
合約是要雙方都同意才可以的。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13 8:59 pm
a4610
min 寫:合約是要雙方都同意才可以的。
說得對
最直接當然是找全聯會先溝通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六 7月 20, 2013 11:49 am
min
剛剛公會來函.....
各會員診所:您好!(非健保特約診所請您忽略本信件)

轉知中央健保局中區業務組函請各醫師公會協助輔導事項,

請 查照辦理,謝謝您!

敬祝 平安愉快

XXXXXX公會 啟

只能配合囉?!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日 7月 21, 2013 4:27 pm
壞人卡
min 寫:剛剛公會來函.....
各會員診所:您好!(非健保特約診所請您忽略本信件)

轉知中央健保局中區業務組函請各醫師公會協助輔導事項,

請 查照辦理,謝謝您!

敬祝 平安愉快

XXXXXX公會 啟

只能配合囉?!

這件案子 應該定期浮出來 追蹤一下 畢竟 如果沒有會員們的持續追蹤提醒 很容易就不了了之.. 健保局繼續他的政策
會員默默承受
公會又悶不吭聲 (不要啊) (不要啊) (不要啊)

南區的大大持續關注 其他區的有新消息的 也請提出

醫官事件 整個社會關注 患者重複領藥 處罰醫師 社會大眾不會關心 只能靠基層醫界自己 (醫院有總額 影響比較少?!)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四 8月 08, 2013 12:03 pm
kissthedream
真令人火大
剛剛健保局來電話說敝所上個月六個CASE中,有一個沒讀到他們所謂的關懷網頁; 就說查詢率低於90%, 下個月再犯就要記點; 真是夠了 藥是病人拿走的 這些官也都會說場面話說有給付 隨便抓一.兩個就找你麻煩 他隨口說醫師沒查就沒查(那就一個網頁 我哪知他說沒查詢這事是真的)
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 令人灰心
繳稅給這些人當薪水 也許是我等上輩子造的最大業障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四 8月 08, 2013 12:09 pm
brian1968
kissthedream 寫:真令人火大
剛剛健保局來電話說敝所上個月六個CASE中,有一個沒讀到他們所謂的關懷網頁; 就說查詢率低於90%, 下個月再犯就要記點; 真是夠了 藥是病人拿走的 這些官也都會說場面話說有給付 隨便抓一.兩個就找你麻煩 他隨口說醫師沒查就沒查(那就一個網頁 我哪知他說沒查詢這事是真的)
中華民國政府的官員 令人灰心
繳稅給這些人當薪水 也許是我等上輩子造的最大業障
一般這種人的卡序會比較高 (怕怕)

Re: u got a mail

發表於 : 週四 8月 08, 2013 12:17 pm
superdog
a4610 寫:
min 寫:合約是要雙方都同意才可以的。
說得對
最直接當然是找全聯會先溝通
以後有問題, 是不是我們會員也回函G(消音)局時, 同時副放給醫師公會或全聯會...

重點是: 做球給公會或全聯會, 有沒有回應? 有的話,人家就知道醫師是有帶頭大哥在罩的!
沒有的話....嘿嘿嘿! 甚至會不會被自己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