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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四 4月 07, 2011 3:39 pm
febrick
對審查醫師具名這件事,
健保局總已保護審查獨立自主性為由拒絕,
但詳閱之前很多po文,很多核刪理由已經令人瞠目結舌了
令人無法認同這樣的專業判斷,才會有那麼大的聲音要求具名負責
不知全聯會對於具名這件事的立場是什麼?
應該要有個明白的態度表示。

如果不能個別具名
至少全國各科的審查小組名單健保局應該公佈吧
至少各專科的人可以知道該審查小組的專業素養水準是否讓人信服

這樣的要求各位覺得有用嗎?
全聯會不能像健保局要求嗎?
審查醫師都是由各醫師公會推薦的,那請大家也多push自己的醫學會吧
不能接受這樣前提的人不必勉強進入審查小組,畢竟沒人逼你去審查


最後我想建議,事後的抽審核刪關乎大家的口袋,可以由各公會把關,免得殺過頭
但事前的專案審查醫師,公會不要推薦,最好是由健保局外聘
只要專案不核可,通通鼓勵病人去告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四 4月 07, 2011 4:51 pm
squeak
專業審查,常開共識會議。
這建議應向各區執委會各科組召委反應才有用,反正制度、規矩都是他們定的。
最近醫院抽審,專抽成長多的項目,結果送審的MRI, BAEP, 頸超,全刪,無一倖免,不曉得是惹到那個審查大爺,這麼狠… 像這種惡劣囂張的行徑,無法可管及制裁,也不知會不會是內部行政亂審。如果可以公佈其大名,才能有冤報冤以平公憤。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四 4月 07, 2011 4:55 pm
newshine
請教一下
像是中區有分科管理
也有管理委員
請問管理委員也同時是審查醫師嗎
還是兩個是不一致的
(咦) (咦) (咦)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二 4月 12, 2011 11:46 pm
SCH
Complicated UTI
Antibiotic 治療第二天
仍fever 37.9度
審查委員說已無sepsis徵象
可改門診治療
把後面三天全刪加放大
這是南區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二 4月 12, 2011 11:51 pm
amin30
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12:39 am
DR.HSU
爭審最後期限就在這幾天.正猶豫要不要爭審.因為根據以往多次經驗.爭審也差不多同樣是那付死樣子.駁回的機率很高.浪費時間又多生一次氣. (打小人) (打小人)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3, 2011 12:58 am
MK
DR.HSU 寫:爭審最後期限就在這幾天.正猶豫要不要爭審.因為根據以往多次經驗.爭審也差不多同樣是那付死樣子.駁回的機率很高.浪費時間又多生一次氣. (打小人) (打小人)
爭審不過...

如果可以&有興趣的話...

就把相關患者/診所的相關資料去除掉...

然後弄成圖片檔...

po在這一個版面...

讓大家欣賞一下...

不必擔心隱私問題...

因為這是『Case Report』...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4, 2011 1:47 am
XXXXX
我支持,亂刪的實在大多了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4, 2011 6:37 pm
DR.HSU
雖然被扣金額不多.但是覺得扣得不合理.所以還是花了6~7個小時休息時間(其實不划算)完成爭審.趕在期限最後一天送件.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8:23 am
auricle
久亂不治, 陋規成常規, 無言 !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8:44 am
餓暈的貓
根本與專業審查早已經脫鉤了,現在的審查核刪,有點類似政治審!
所謂政治審就是
1科總額已經爆量,如果不全面砍的話,每季的季末,就要接到科委員會議決議的要大家吐回點數的要求。
2科總額如果持續爆量,科管理委員會如果無法達成控管該科的科總額的話,科管理委員會,無法對總額交代,可能必須提出更嚴厲的控管指標。
3科總額如果繼續爆量惡化的話,所有科管理委員成員就可能被全部撤換,新換上來的科管理委員成員,同樣面臨同樣的問題。
4科總額爆量的結果,審查的指標,不再以專業審為原則,早已經變成政治審了。

(窮)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12:03 pm
DR.HSU
早上收到等了2個多月從加拿大寄來的漂亮可樂果車架.本來心情甚佳.豈知後來收到健保掛號信.申復全被駁回.看到蠻橫無理的駁回理由.真的是很難不令人生氣. (怒火中燒)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12:35 pm
Nicholas
DR.HSU 寫:早上收到等了2個多月從加拿大寄來的漂亮可樂果車架.本來心情甚佳.豈知後來收到健保掛號信.申復全被駁回.看到蠻橫無理的駁回理由.真的是很難不令人生氣. (怒火中燒)
+1 我每月申復也從沒要回來過 補付率0%
失眠患者用台廠Valium (藥費0.3*30) 每月固定一次 刪掉診察費
申復審查一樣"無就診必要" (壓力)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1:47 pm
DR.HSU
Nicholas 寫:
DR.HSU 寫:早上收到等了2個多月從加拿大寄來的漂亮可樂果車架.本來心情甚佳.豈知後來收到健保掛號信.申復全被駁回.看到蠻橫無理的駁回理由.真的是很難不令人生氣. (怒火中燒)
+1 我每月申復也從沒要回來過 補付率0%
失眠患者用台廠Valium (藥費0.3*30) 每月固定一次 刪掉診察費
申復審查一樣"無就診必要" (壓力)
尼大
進口藥給它開下去.或許審查醫師認為1粒3毛的台廠藥.有吃沒吃差不多.所以扣診察費.其實是審查醫師做法惡劣.

尼大不要客氣.進口藥給它開下去.一顆健保給付幾十塊的台廠降糖降脂藥.大家都在開了.再要客氣就吃沒.

好意節省健保費有誰會知道?感冒型腸胃炎有的醫師要看3個禮拜.有的醫師讓病患3天就好.節省健保支出.有誰會知道?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2:15 pm
Nicholas
DR.HSU 寫:
Nicholas 寫:
DR.HSU 寫:早上收到等了2個多月從加拿大寄來的漂亮可樂果車架.本來心情甚佳.豈知後來收到健保掛號信.申復全被駁回.看到蠻橫無理的駁回理由.真的是很難不令人生氣. (怒火中燒)
+1 我每月申復也從沒要回來過 補付率0%
失眠患者用台廠Valium (藥費0.3*30) 每月固定一次 刪掉診察費
申復審查一樣"無就診必要" (壓力)
尼大
進口藥給它開下去.或許審查醫師認為1粒3毛的台廠藥.有吃沒吃差不多.所以扣診察費.其實是審查醫師做法惡劣.

尼大不要客氣.進口藥給它開下去.一顆健保給付幾十塊的台廠降糖降脂藥.大家都在開了.再要客氣就吃沒.

好意節省健保費有誰會知道?感冒型腸胃炎有的醫師要看3個禮拜.有的醫師讓病患3天就好.節省健保支出.有誰會知道?
對啊!
看大家都開台廠 lipitor Actos
降血脂我只有Vatatin, 糖尿病只有Glibudon,Grumed和Gliucon 都很便宜
其實這一兩個月連申復也沒時間寫
因為每天忙看盤進出股市... (賊)
的確高檔健保貨是吃不到 (窮)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2:21 pm
DR.HSU
Nicholas 寫:
DR.HSU 寫:
Nicholas 寫:
DR.HSU 寫:早上收到等了2個多月從加拿大寄來的漂亮可樂果車架.本來心情甚佳.豈知後來收到健保掛號信.申復全被駁回.看到蠻橫無理的駁回理由.真的是很難不令人生氣. (怒火中燒)
+1 我每月申復也從沒要回來過 補付率0%
失眠患者用台廠Valium (藥費0.3*30) 每月固定一次 刪掉診察費
申復審查一樣"無就診必要" (壓力)
尼大
進口藥給它開下去.或許審查醫師認為1粒3毛的台廠藥.有吃沒吃差不多.所以扣診察費.其實是審查醫師做法惡劣.

尼大不要客氣.進口藥給它開下去.一顆健保給付幾十塊的台廠降糖降脂藥.大家都在開了.再要客氣就吃沒.

好意節省健保費有誰會知道?感冒型腸胃炎有的醫師要看3個禮拜.有的醫師讓病患3天就好.節省健保支出.有誰會知道?
對啊!
看大家都開台廠 lipitor Actos
降血脂我只有Vatatin, 糖尿病只有Glibudon,Grumed和Gliucon 都很便宜
其實這一兩個月連申復也沒時間寫
因為每天忙看盤進出股市... (賊)
的確高檔健保貨是吃不到 (窮)
股市稍稍波動.金額比健保扣刪3~5萬是多太多了.只是健保亂刪.毫無學理根據.讓人生氣.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五 4月 15, 2011 10:34 pm
DR.HSU
依據多次與爭議審議打交道的經驗.審定理由就是簡單一行:查所附渠等病歷資料.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予以維持.

從不詳細說明原由. (偽可愛)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六 4月 16, 2011 12:45 pm
vs
febrick 寫:對審查醫師具名這件事,
健保局總已保護審查獨立自主性為由拒絕,
但詳閱之前很多po文,很多核刪理由已經令人瞠目結舌了
令人無法認同這樣的專業判斷,才會有那麼大的聲音要求具名負責
不知全聯會對於具名這件事的立場是什麼?
應該要有個明白的態度表示。

如果不能個別具名
至少全國各科的審查小組名單健保局應該公佈吧
至少各專科的人可以知道該審查小組的專業素養水準是否讓人信服

這樣的要求各位覺得有用嗎?
全聯會不能像健保局要求嗎?
....
(水草舞) 全國醫師公投吧---------審查具名

就怕被河蟹掉


自己人... (完美計劃)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一 4月 25, 2011 2:08 pm
mementw
要審查具名,我覺得困難度很高
我覺得應該先要求每一筆核刪都要寫理由
不要每次都是大筆一揮,連理由都懶得寫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日 6月 12, 2011 8:06 pm
dunyen
有時候完全符合審查共識也刪, 到底標準是在哪呢?

如果審查醫師可以具名同時說明"合理"的理由, 才會讓醫師心服口服啊!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一 6月 13, 2011 1:21 pm
amin30
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 (壓力)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日 2月 19, 2012 9:43 pm
lego
被刪減的費用能否如黑道討債的將債權賣出,請有申覆經驗的前輩組織成公司行號加以向建保局追討,只要討的回來,三七,四六分都好,我真的覺得這是可行的生意,就看有沒有人要做。醫生都嫌麻煩,但我們真的必須學國稅局,雇一些外包人員來追討這些費用,要耗大家都找專職人員來耗,誰怕誰

Re: 審查具名

發表於 : 週日 2月 19, 2012 10:04 pm
Sidney
原來都是這樣搞的.........


法官不是蝙蝠俠(張升星)
2012年 02月15日 基層法官請見總統,其中針對最高法院「祕密分案」的批評,具有司法改革的指標意義,願借貴報一隅,就此公共議題詳加闡明。


眾所周知,檢察官應嚴守祕密,偵查不公開,一旦案件起訴之後,依據《法院組織法》的規定,除非涉及國家安全或善良風俗,否則都要「公開」審理。近年來許多社會矚目的敏感案件,法院為了避免電腦分案可能招致作弊疑慮,都會廣邀媒體見證,改由人工抽籤,以昭公信。地方法院如此,高等法院如此,基層法官都為維護司法公信力而戰戰兢兢,莫敢輕忽。
只有最高法院,明目張膽的違反公開審判的規定,自創一套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祕密分案」制度。所有案件上訴最高法院之後,由哪位法官承辦?不能問;法官辦理進度如何?不知道;律師聲請閱卷?立刻更換法官,就是不讓承辦法官曝光;完全黑箱作業,豈有此理。


輿論壓力立場搖擺
最高法院堅持「祕密分案」的理由是:唯有如此才可以避免關說和保護法官安全。如果這種理由可以成立的話,乾脆全國法院一律比照辦理,改採「祕密分案」,然後司法關說就能弊絕風清,豈不妙哉?社會應該記憶猶新,最高法院法官替兒子的車禍官司關說施壓,但是最高法院的自律調查結果卻認為沒有關說。自己指鹿為馬的鄉愿護短,如今卻又振振有詞的宣稱「避免關說」,不覺得很好笑嗎?
自許維護公平正義為其職志,但卻堅持要求身分保密,蒙面辦案,歷史上只有蝙蝠俠有這種本事。
但是最高法院法官不是蝙蝠俠,搞不好還比較像是蝙蝠。在童話故事裡的蝙蝠,為了迎合討喜,有時候說自己是鳥類,有時候說自己是獸類。最高法院在性侵判決的爭議中,多次撤銷下級審判決,要求查明性侵3歲幼童是否「違反其意願」?等到白玫瑰怒火綻放,最高法院立刻改變見解,重新決議凡是7歲以下一律視為「違反其意願」。這種違反罪刑法定主義的搖擺風格,不是蝙蝠不然是什麼?
因祕密分案的包庇,事前無法建立裁判的可預測性,事後無法形成有效的問責機制。「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公開透明就是司法程序的「禮」。最高法院對「祕密分案」的薄弱辯護,和中共鐵道部發言人的名言:「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堪稱異曲同工,相互輝映。
馬總統贊成廢除祕密分案,確有贏得歷史評價的氣魄,應該記功一次;司法院表面反對,實則借力使力,意圖緩和最高法院的反彈。可惜演技生疏,酌予口頭訓勉,不得陽奉陰違;基層法官集體覺醒自我救贖,跑跑龍套鼓掌加油即可,不必自我膨脹妄圖參與司法決策;至於最高法院能否幡然悔悟重塑形象,只能任其好自為之。
法官不是蝙蝠俠,更不應該讓左右搖擺,無法見光的蝙蝠冒充蝙蝠俠!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