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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2, 2010 7:41 pm
				由 informer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感謝 施大 & VPN 團隊的起義
慢慢的有機會和立委溝通了
雖然能不能成功還未知
但是還需要更多人的幫忙 ( 編輯文宣 , 到處放火 )
拜託有興趣的大大,能拔刀相助
公開回信 或 PM 皆可
拜託拜託
人力不足,需要後援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2, 2010 7:51 pm
				由 auricle
				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2, 2010 10:51 pm
				由 informer
				auricle 寫: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VPN 公聽會應該沒問題, 但是可能需要有大大潤飾一下新聞稿
詳情請洽 VPN 領導大大
外國人 A 健保的議題,在施大的指示下, 散彈打鳥, 
目前已有幾位立委辦公室有回應, 但需要明確的修法條文, 
還在等施大提供
至於外國人 A 健保公聽會, 目前似乎是個誤會, 還需要有人揭竿起義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小弟是想, 或許可以弄成
"律師 A 健保" 
( 結合之前 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 頭版廣告 )
 
原本 醫療院所/健保局 的 行政疏失/法規不完備, 在律師的挑唆下
變成法律疏失, 真正得利的是律師。
而且風險大的四大科已經人走了, 如果加上這個監督條款
那更沒有人要走了。會造成醫界人才斷層, 等等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9:34 am
				由 dr. monaludau
				informer 寫:auricle 寫: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VPN 公聽會應該沒問題, 但是可能需要有大大潤飾一下新聞稿
詳情請洽 VPN 領導大大
外國人 A 健保的議題,在施大的指示下, 散彈打鳥, 
目前已有幾位立委辦公室有回應, 但需要明確的修法條文, 
還在等施大提供
至於外國人 A 健保公聽會, 目前似乎是個誤會, 還需要有人揭竿起義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小弟是想, 或許可以弄成
"律師 A 健保" 
( 結合之前 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 頭版廣告 )
 
原本 醫療院所/健保局 的 行政疏失/法規不完備, 在律師的挑唆下
變成法律疏失, 真正得利的是律師。
而且風險大的四大科已經人走了, 如果加上這個監督條款
那更沒有人要走了。會造成醫界人才斷層, 等等
 
go! go!go!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0:02 am
				由 yang0945
				informer 寫: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感謝 施大 & VPN 團隊的起義
慢慢的有機會和立委溝通了
雖然能不能成功還未知
但是還需要更多人的幫忙 ( 編輯文宣 , 到處放火 )
拜託有興趣的大大,能拔刀相助
公開回信 或 PM 皆可
拜託拜託
人力不足,需要後援
是的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各位大大  我的看法與你相同
我在論壇上PO了一篇  一人一信請問衛生署  醫改會..............
就是點火 叫那些人知道
你只要看看回應   就大概知道 會應程度 如何了
 (窮)  (窮)  (窮)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0:15 am
				由 amigo
				informer 寫:
VPN 公聽會.....
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0:59 am
				由 鳴人
				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7:56 pm
				由 yang0945
				鳴人 寫: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
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讚    贊成   同意   所見略同   觀念一致   心有戚戚焉
既然討厭黑洞  就收起來自己做
由史以來 健保局說了就算  為何不一了百了呢
誰怕誰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9:07 pm
				由 auricle
				鳴人 寫: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請立委豬公們放行吧 !  (三八萌)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3, 2010 11:07 pm
				由 informer
				鳴人 寫: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這個 10%條款 不是用來對付要價黑洞
是罰鍰金額的 10%
比如說詐健保, 行政罰之後, 如果有罰鍰 10% 歸檢舉人
藥價差是合法的,只是二代健保希望用定型化契約
來分配費藥價差 eg: 50% 歸醫療院所 50% 歸國庫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一 4月 26, 2010 7:14 pm
				由 gary
				為何藥價差要跟健保局或國家拆帳??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30, 2010 3:53 am
				由 gkl123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發表於 : 週日 5月 02, 2010 12:08 pm
				由 aur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