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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抽審病歷數目有上限/標準嗎??

發表於 : 週五 8月 29, 2008 11:23 am
X-MAN
Ming-Jer Kang
法令是死的,嘴巴是活的,
如要硬拗,也可以說得變成合法。
大家都月休四天,爲什麼你沒休?
我要抽來看看你有沒有作假,
這理由可不可以?
當然不可以,我認為這是違法處分,因此只要健保局敢白紙黑字寫下以此為原因而立意抽審,受害者當可經由救濟管道申張權益.

Re: 抽審病歷數目有上限/標準嗎??

發表於 : 週五 8月 29, 2008 4:17 pm
Nicholas
Ming-Jer Kang 寫: 法令是死的,嘴巴是活的,
如要硬拗,也可以說得變成合法。
大家都月休四天,爲什麼你沒休?
我要抽來看看你有沒有作假,
這理由可不可以?

所謂自主管理,到最後會變出科際搶食,
弄出“同情弱勢科”或“科內大和解,共搶別科錢”……等怪招出來。
至於電腦抽,還是要經過人為訂指標啊,
人的思慮,不可能千秋萬世都沒錯,
何況有指標就有漏洞,
即使是“輪流抽”也有空窗期可作假,
請問如何“用電腦抽”?

事非經過不知難,我是過來人了,
因此才會說,期待聖王出,
500年有希望嗎?
我瞭解康大的意思...人為因素無法完全避免
敬佩康大的堅持與勇氣 (GOODJOB)
假使醫界要管理總額(不知道) 拜託康大一定不要缺席

Re: 抽審病歷數目有上限/標準嗎??

發表於 : 週五 8月 29, 2008 5:00 pm
Ming-Jer Kang
Nicholas 寫:
Ming-Jer Kang 寫: 法令是死的,嘴巴是活的,
如要硬拗,也可以說得變成合法。
大家都月休四天,爲什麼你沒休?
我要抽來看看你有沒有作假,
這理由可不可以?

所謂自主管理,到最後會變出科際搶食,
弄出“同情弱勢科”或“科內大和解,共搶別科錢”……等怪招出來。
至於電腦抽,還是要經過人為訂指標啊,
人的思慮,不可能千秋萬世都沒錯,
何況有指標就有漏洞,
即使是“輪流抽”也有空窗期可作假,
請問如何“用電腦抽”?

事非經過不知難,我是過來人了,
因此才會說,期待聖王出,
500年有希望嗎?
我瞭解康大的意思...人為因素無法完全避免
敬佩康大的堅持與勇氣 (GOODJOB)
假使醫界要管理總額(不知道) 拜託康大一定不要缺席
謝謝你的信任
但參不參與
不是操之在我
而我又不懂、也不願跟人家選舉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