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上路,就先談卸責?---UCC的基石——論「專業分工」無可妥協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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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上路,就先談卸責?---UCC的基石——論「專業分工」無可妥協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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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上路,就先談卸責?

---UCC的基石——論「專業分工」無可妥協的必要性

金蓋紅

關於UCC內(兒)科與外(骨)科兩診的運作,當前關於「平均勞逸」的討論,正暴露出一個根本性的邏輯混淆。

UCC之所以規劃為「內(兒)科」與「外(骨)科」兩診,其核心目的就是為了「專業分工」與「責任釐清」。這個架構是病患安全的基石,而任何企圖以「平均勞逸」為名義來模糊此界線的想法,不僅是危險的,更是從根本上違背了UCC的設立初衷。

一、 混淆界線,就是製造醫療糾紛

醫療的核心是「責任」,不是「勞逸」。

要求外科醫師「支援」看內兒科,哪怕只是「簡單感冒」,這在邏輯上是站不住腳的。臨床上沒有絕對的「簡單」。一個看似「簡單」的兒科發燒,背後可能隱藏著複雜的鑑別診斷。一旦該病患後續出現非外科的併發症,責任歸屬將立刻變得混亂不堪。

反之亦然。叫內科醫師來處理外科(骨科)的病患,你認為內科醫師心裡沒有壓力嗎?這不是「團隊合作」,這是系統性地在製造醫療糾紛的溫床。

二、 邏輯的必然:若要互看,何必分科?

如果UCC的運作前提是「內外要互相支援看診」,那麼當初的規劃就是錯的,「所聘用的人選」—是錯的。

若要「全科看診」:那一開始就不該聘請內、兒、外、骨等專科醫師,而應該只聘請「急診專科醫師」來獨立值班。這既省錢,又完全符合「什麼都看」的期待。

若要「平均勞逸」:如果認為外科很閒,內科醫師也能兼任,那麼最合理的建議就是「廢除外科值班」。請內科醫師一職兩兼,領兩份薪水,這樣就一切完美。

既然現實是我們選擇了「分科」,我們就必須尊重這個結構的專業性與嚴肅性。

三、 真正的合作,是「各司其職,無縫轉介」

所謂的「團隊合作」,不是「互換工作」,而是「各自在專業上做到極致,並提供無縫的轉介」。

以下背痛為例:

錯誤的模式:為了「分流」,讓外科看泌尿道感染,或讓內科看椎間圖突出。

正確的模式:病患無論分到哪一科,該科醫師就先進行專業評估。若外科評估後排除骨骼肌肉問題,應立即轉介內科;若內科評估後排除內科急症,應立即轉介外科。

由最後確診並處理的科別申報。重點是:「病患在過程中得到了兩個專科的評估,安全得到了雙重保障。」這才是UCC應有的高水準合作,而不是為了「省時間」而犧牲專業。

結論:還未上路,就先談卸責?

UCC尚未啟動,就已經有「要求外科幫看內科」的聲音,這實質上就是在「討論如何卸責」。這完全違背了分科的本意。

我們的原則必須堅定不移:

各司其職:內(兒)科處理內(兒)科病患;外(骨)科處理外(骨)科病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別越界。

緊急互助:唯一的例外是急救(如ACLS),此刻所有醫師皆須協力合作。

清晰轉介:遇有疑慮或非本科問題,應立即啟動內部轉介,而非勉強處理。

我們必須回歸初衷。清晰的界線,等於病患的安全;模糊的責任,等於制度的必然失敗。如果一開始就混淆界線,這條路,注定走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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