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公開信:《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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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公開信:《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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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公開信
寫在5月7日衛生署召開醫師納入勞基法會議之前

1. 如何挽救五大皆空危機?
A:期望建構一個讓大家安心工作,發揮所長的執業環境,希望受僱醫師與實習醫師能夠納入勞基法保障!

2. 勞基法還有哪些醫療勞動人權保障?
A:整部勞基法規範的並不只有工作工時一項,而是包括勞動契約、工資給付休息休假、勞工退休、女性受僱者勞動權益保障、職業災害補償等。

3. 納入勞基法後會有加重人力不足的問題嗎?
A:我們希望納入勞基法後,以勞基法第第八十四條之一,和醫院約定合理工作的時數上限和工作規範,如此醫院雇主並不用太擔心人力缺口問題,相反的在醫師工作條件得到最基本的規範保障後,說不定能讓一度離開五大科的人才回流,更能讓醫界新生代願意繼續投身搶救人命的神聖工作。

4.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面臨訓練不足須延長受訓年限嗎?
A:事實上依最近的工時、病安和醫學訓練的系統性回顧研究指出(BMJ 2011;342:d1580)在美國減少工作時間減少至每週80小時,並不會有不利於影響病人結果,也不會影響醫學的培訓!
相反的讓住院醫師不過勞的工作下,對專科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將更有效率不是嗎?

5. 我們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
A:請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
在正式納入之前,則請求衛生署依勞基法精神訂立合理工時上限,讓醫院與受僱醫師有所依循。

讓我們一起挽救五大科,一起為台灣醫療的未來奮鬥!!


(全文)
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信
寫在5月7日衛生署召開醫師納入勞基法會議之前

給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急診醫學科學會的醫界前輩師長們:
這一兩年來五大皆空,醫護人員流失的窘境相信各學會都已經深感困擾甚至痛苦,除了已經專科訓練完成,經驗和體力鬥志本應正值巔峰的主治醫師們紛紛離開,年輕的醫學系畢業生也不再將內外婦兒急重症視為未來行醫的選擇。曾經是讓台灣醫療傲視全球的各大科,更是台灣民眾生命健康的守護者,為什麼今日面臨如此重大的人才危機?相信各位先進也十分清楚;如何挽救這個危機,更是當務之急。醫勞盟的成立,正是一群絕大部分屬於五大科,現在仍各自在自己崗位努力的醫師和護理師們,憂心台灣醫療的發展而自發性成立的組織,希望能和各位先進一樣,幫台灣醫療找出病因、開出藥方,而我們選擇的第一步就是期望建構一個讓大家安心工作,發揮所長的執業環境,希望受僱醫師與實習醫師能夠納入勞基法保障。

誠如涂醒哲前衛生署長所言:〞傳統高高在上的醫師要列為勞工?適用勞基法?台灣醫療勞動正義暨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的主張顯得突兀,但細究之下,有其道理。因為要落實病人安全,就要照顧好醫療人員,才能有好的醫療品質。醫療人員就是醫院的內部顧客,就好像一家提供健康的公司或工廠,也要照顧好員工,才能寄望他們對外部顧客展現最佳的服務。何況醫療人員面對疾病傳染及病人死亡的心理壓力,更應得到最好的職業福利保障。〞

今天受僱醫師(含主治醫師與住院醫師)希望能被納入勞基法保障,絕對不是為了我們這些後輩想偷懶,甚至如某些反對人士不當的扭曲成『開刀時間一到就下班走人』或『一周只想工作44小時』。其實會立志走五大科的醫師,99%以上都是抱持著以病患的權益為最高原則,怎麼可能時間一到就丟下病患下班呢?整部勞基法規範的並不只有工作工時一項,而是包括了雇主與受僱者間各項權利義務的規定,讓勞資雙方以協商方式互有依循,而非醫院受僱醫師目前奇怪的窘境,明明保的是勞工保險,健保也以勞工身分加保,但遇到職災或其爭議時卻又被告知沒有勞工的身分,無所適從。對於醫院最在意的納入勞基法後工時不足的問題,我們希望以勞基法第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特殊性質工作,和醫院約定合理工作的時數上限和工作規範,如此醫院雇主並不用太擔心人力缺口問題,相反的在醫師工作條件得到最基本的規範保障後,說不定能讓一度離開五大科的人才回流,更能讓醫界新生代願意繼續投身搶救人命的神聖工作。

有另外的聲音針對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可能面臨訓練不足須延長受訓年限的問題,事實上依最近的工時、病安和醫學訓練的系統性回顧研究指出(BMJ 2011;342:d1580)在美國減少工作時間減少至每週80小時,並不會有不利於影響病人結果,也不會影響醫學的培訓,相反的讓住院醫師不過勞的工作下,對、專科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將更有效率不是嗎?

醫護過勞,病安不保,讓每個醫療工作者享有勞基法對於勞動人權最基本的保障,不但是進步國家的根基,亦是對每一條寶貴生命的尊重。再次重申我們不是為了要準時下班,不是為了要偷懶,而是期望每個還在第一線崗位上的五大科醫師,有合理的工作時數與權利義務,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在五月七日的衛生署會議上,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在正式納入之前則請求衛生署依勞基法精神訂立合理工時上限讓醫院與受僱醫師有所依循。讓我們一起挽救五大科,一起為台灣醫療的未來奮鬥!!
敬請 道安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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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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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公開信:《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

文章 jeffery »

(GOODJOB) GO GO GO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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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公開信:《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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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JOB)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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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給五大科醫學會的一封公開信:《懇請各醫學會的前輩師長,支持所有受僱醫師於六個月內納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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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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