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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的作戰建議

發表於 : 週六 6月 23, 2012 7:02 am
hitachi
公聽會每個人只有3分鐘
如果要引起注意,的確有很多文場、武場的作法,
但如果要有效溝通,作戰方法只有一個
「集中焦點,事先溝通」
公佈議程之後,好處是「該溝通的人名和團體都出現了」
如果我們有個「正式組織」,而且「訴求是理性而正當」的,也可以請立委、或其他有心人士引見,「事先拜訪溝通」,並提出「簡單、明確、理性的書面訴求」,一張A4的文字,甚至加張小弟的圖,讓當日的引言人、會議的參與人,事先了解我們的立場和訴求。

醫療的問題很多,今天講「法律」就專談法律
不要扯「健保」、「過勞」其他有的沒的,就專論目前刑法的不合理性

小弟的建議如下

心態:砍了重練
今天我們是為了台灣的醫療來溝通的,不能溝通,就放給他爛,了不起我們換工作。

論點:
全台灣沒有第二個職業,是以「傷害自然人」作為業務的,
而介入的目的是「減少自然人目前及後續可能的傷害」
卻讓醫師成為一個「最容易被刑事起訴的行業」,以刑逼民在其他行業的糾紛中,只是個手段,但在醫療糾紛中,可說是「常規使用的手法」
原本的刑法、醫療可以運作,是因為
「民眾不知道告醫生很容易,醫生不知道被告刑事很容易」
再加上「因果關係的認定」,於是,「只要還有一口氣送到醫師面前的,不論病情多嚴重,醫師都得負責到底」
近年來網路發達,民眾開始知道了,醫生也開始知道法界「預設醫療行為是傷害行為」的事實,所以救命的科沒人要做了。

舉例:
可以簡短舉個例子,具體的東西會比法條更容易引起共鳴,我建議以「依法截肢」作為舉例主,可以以之前車禍病人送亞東醫院,腳本來很爛了,醫師辛苦接了血管失敗,還是截肢,卻被判成是「醫師造成病人截肢」,以後只要車禍傷到腳,醫師只好都「依法截肢」……

三分鐘到了……

祝熱心的同袍福慧增長,謝謝你們的付出
其實……我還是主張砍了重練的…… (窮)

Re: 公聽會的作戰建議

發表於 : 週六 6月 23, 2012 7:23 am
image
關於天價賠償:1.要把健保給付單價(只有美國三十分之一)列入重要考慮 (先不說無理的審查) 台灣的醫師是收三百元去修一個三千萬的乾隆花瓶 打破自己理單 極不合理..... 所以五大皆空

2.人不是還沒有死之前 還有半口氣在 生命期望值就是100%的 然後假設病人可以健康快樂的工作到70歲 活到80歲去計算賠償

(李明鍾那個例子就是 重傷車禍發生的肇事者(即令=自己)沒有應負的責任嗎?要是後來冒出另一個該位車禍負責的人 怎麼辦?退錢給醫師嗎?)

Re: 公聽會的作戰建議

發表於 : 週日 7月 08, 2012 8:48 am
MK
怎麼打?!

很簡單呀...

效法甘地的『不合作運動』

要修法
 ->操之於人,別人不做,醫界也沒辦法

要統一時間休診,以表現沒醫師的嚴重性
 ->對醫界來說,更不可能
   光是不同等級的醫療院所,管理階層,就無法搞定了

唯二可以做的就是

1.『依法看病,依法轉診

2.還沒跳到火坑的,就用腳投票

Re: 公聽會的作戰建議

發表於 : 週日 7月 08, 2012 9:10 am
auricle
依法轉診還太保守.

太murmur 的就通通把他們轉去急診排隊.... (爽)

Re: 公聽會的作戰建議

發表於 : 週日 7月 08, 2012 11:25 am
leonhong
這篇怎麼浮起來了?現在才看沒用了吧 (爽)

來個晚村先生的應景詩吧!!

其為宋之南渡耶?如此江山真可恥。
其為崖山以后耶?如此江山不忍視。
吾今始悟作畫意,痛哭流涕有若是。
以今視昔昔猶今,吞聲不用枚銜嘴。
畫將皋羽西台淚,研入丹青提筆呲。
所以有畫無詩文,詩文盡在四字里。
嘗謂生逢洪武初,如瞽忽瞳跛可履。
山川開霽故壁完,何處登臨不狂喜?

(爽) (爽) (爽)

Re: 公聽會的作戰建議

發表於 : 週日 7月 08, 2012 1:36 pm
flankkimo
auricle 寫:依法轉診還太保守.

太murmur 的就通通把他們轉去急診排隊.... (爽)
現在發現我還在急診真是佛心來著 (o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