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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5, 2012 4:34 pm
TMAL
立法院田秋堇委員國會辦公室:

是這樣的,下禮拜四(5/3)委員打算在衛環委員會安排有關醫師五大皆空和刑責合理化的專案報告,我想說來蒐集資料。恰好知道你似乎在弄醫勞盟,想請問你是不是有資料可以提供,若是具體的訴求,我這邊也可以轉寫成委員會的臨時提案,push行政單位做事。
感謝!

=======================================

以上是田委員辦公室發給醫勞盟的函,
為慎重起見,醫勞盟想先從人才濟濟的醫聲論壇這邊廣集意見與建議之後再去,
所以想請版上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 五大皆空的資料(事證)
2. 刑責不合理(事證與理由)
3. 具體訴求(可轉成臨時提案)

請各位版上先進前輩提供具體資料(但拜託請勿情緒發言),
讓我們一起來改善醫療生態!
感謝大家的幫忙,醫勞盟需要您的支持!!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5, 2012 4:48 pm
鳴人
公文大師MK好像整理了不少....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三 4月 25, 2012 4:49 pm
hitachi
我有整理具體訴求哦!!
請參考「愚公移山」次版面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6, 2012 10:26 am
lupin
助推 (GOODJOB)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6, 2012 11:16 am
hjh
這邊有一些資料供參考

viewtopic.php?f=39&t=62388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6, 2012 8:08 pm
ccs0102
加油 (GOODJOB)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6, 2012 10:31 pm
TMAL
今天田立委辦公室來函:

因為臨時發生狂牛症事件,下禮拜議程有變動,
暫時不排醫師六大皆空議題。但之後應該還是會排,所以仍可以提供資料喔。
謝謝!

=====================

所以日期會往後延了,就沒之前那麼急,
請大家繼續提供建議,謝謝囉~~

醫勞盟 敬上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7, 2012 3:51 pm
g96510083
醫療法八十條第二項: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185: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
當法官恣意舉證責任倒置與神級的注意標準來要求非醫學中心之醫療機構

外科醫師只要處置中任何一個非關鍵性的環節被法官自由心證認定違反注意義務,又自由認定與傷害結果有因果關係(都是外觀上說相當因果關係,內容實際是條件因果關係的論述),即使醫療只佔整個傷害形成過程的一小部份,都可能因185要連帶負擔其他侵權行為人的賠償部份(醫院醫師跑不掉)

參千萬的天價判決將層出不窮(該判決並不把當初病患差到不行的情形考慮在內,病患與有責任的抗辯不被法庭採納)

所以醫療這部份跟其他要切割開來,如果車禍病患送到急診,醫院醫師還要連帶負擔肇事者責任,延遲送醫責任,救護車上急救設備不佳責任,緊急醫療體系混亂責任

對於高風險病患,外科醫師只能黯然的保守治療

對於高風險科別,高犯罪科別,醫師也只能順從法院決定離開這最大的犯罪集團

======================================================

期待法院把185共同二字解釋為有意思聯絡或行為聯絡,在恐龍的法院體系下不知何年,又有多少外科醫師將會因為法院自由而無盡連帶的天價判決而離開

提議修改醫療法82條第二項

醫療法八十條第二項: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對非因醫療所致損害,不負連帶責任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7, 2012 4:32 pm
hitachi
給TMAL:
偷偷告訴你,這g大是個人才 (GOODJOB) (GOODJOB)哦 (賊) (賊)
g96510083 寫:醫療法八十條第二項: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185: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
當法官恣意舉證責任倒置與神級的注意標準來要求非醫學中心之醫療機構

外科醫師只要處置中任何一個非關鍵性的環節被法官自由心證認定違反注意義務,又自由認定與傷害結果有因果關係(都是外觀上說相當因果關係,內容實際是條件因果關係的論述),即使醫療只佔整個傷害形成過程的一小部份,都可能因185要連帶負擔其他侵權行為人的賠償部份(醫院醫師跑不掉)

參千萬的天價判決將層出不窮(該判決並不把當初病患差到不行的情形考慮在內,病患與有責任的抗辯不被法庭採納)

所以醫療這部份跟其他要切割開來,如果車禍病患送到急診,醫院醫師還要連帶負擔肇事者責任,延遲送醫責任,救護車上急救設備不佳責任,緊急醫療體系混亂責任

對於高風險病患,外科醫師只能黯然的保守治療

對於高風險科別,高犯罪科別,醫師也只能順從法院決定離開這最大的犯罪集團

======================================================

期待法院把185共同二字解釋為有意思聯絡或行為聯絡,在恐龍的法院體系下不知何年,又有多少外科醫師將會因為法院自由而無盡連帶的天價判決而離開

提議修改醫療法82條第二項

醫療法八十條第二項: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對非因醫療所致損害,不負連帶責任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7, 2012 11:01 pm
TMAL
hitachi 寫:給TMAL:
偷偷告訴你,這g大是個人才 (GOODJOB) (GOODJOB)哦 (賊) (賊)
g96510083 寫:醫療法八十條第二項:....(恕刪)
實在無法同意您更多了~~ (GOODJOB)
不過,h大您也是不可或缺的人才啦~~ (cheer)
先謝謝大家願意跟我們一同努力囉! (樂奔)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六 4月 28, 2012 1:50 pm
MK
下面這一個問題一定會被提到

可以用健保局的資料反駁

【關於藥價差】健保局說:藥價差是市場買賣的正常現象(貼在健保局內的廣告)(健保局對藥價黑洞的正確說法)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54747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一 4月 30, 2012 5:29 pm
鳴人
MK 寫:下面這一個問題一定會被提到

可以用健保局的資料反駁

【關於藥價差】健保局說:藥價差是市場買賣的正常現象(貼在健保局內的廣告)(健保局對藥價黑洞的正確說法)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54747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五 5月 04, 2012 11:15 am
csy1025
MK 寫:下面這一個問題一定會被提到

可以用健保局的資料反駁

【關於藥價差】健保局說:藥價差是市場買賣的正常現象(貼在健保局內的廣告)(健保局對藥價黑洞的正確說法)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54747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說得好!
買什麼東西都沒有人淨賠錢在賣的,
大到買房買車,小至買小吃買筆都是一樣,
不然有人會說有房價黑洞、車價黑洞、甚至是筆價黑洞嗎??
"藥價黑洞"根本是被創作出來讓民眾覺得醫藥很好賺的假名詞,
實際上就只是商品買賣正常會產生的差價而已,
醫院要靠這塊吃飽?難矣哉!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五 5月 04, 2012 11:22 am
image
可不可以"順便"提:

護士及藥師國考錄取率過低 不應廢除護士考試

請在大學聯招時粗分為五大科醫學系及小科醫學系分別招生 (眼汪汪)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五 5月 04, 2012 11:52 am
akb38
請在大學聯招時粗分為五大科醫學系及小科醫學系分別招
那分數肯定差很多
搞不好有50分

Re: [急!]下禮拜四(5/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徵求資料

發表於 : 週六 5月 05, 2012 12:38 pm
hjh
其實現在講藥價黑洞的人已經有比較少了
但還是有在講
一些什麼都能comment的名嘴
還有一些沒update的民眾
要求零利潤根本是莫名其妙
真正的黑洞不是藥本身,而是索藥的慾望
比如重複拿藥、吃兩包藥就不吃然後再找別的醫師、小病衝急診索針索藥、甚至騙管制藥去賣的...
(無盡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