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

為因應愛滋病患器官捐贈引起的重大事件討論區
回覆文章
頭像
MK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1964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

文章 MK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u8x.html
更新日期:2011/08/31 07:01
這次錯植愛滋器官事件,5名受贈者當中,傳出台大的換腎病患已經知情,無法接受,情緒幾乎崩潰。馬偕醫院急診醫師張國頌日前還對媒體聲稱,受贈者同意之下,愛滋器官移植有何不可,還說國內已經多起案例,活得好好的,讓疾管局很不以為然,要馬偕提出說明。

喜事變憾事,5名錯植愛滋器官的受贈者,有人已經知道真相。在成大接受換心手術的女子,原本術後將完婚,現在體內卻發現愛滋病毒抗體,家人只能暫時隱瞞。在台大換腎的病患,已經知道極可能感染愛滋,情緒崩潰。錯植事件不能再發生,衛生署已經要求即日起新增兩道防火牆,第一、電話告知檢驗結果,要有複訟機制,還得立即用傳真方式傳送給進行移植手術的醫院。

沒想到竟有醫生抱持不同態度。馬偕急診科醫師張國頌,傳出接受網路媒體訪問時說,為了救命,愛滋器官能不能捐,只要讓受贈者和家屬知道,並非不可以。甚至透露,國內有一名換腎病患,就接受愛滋器官,在藥物控制之下,現在活得好好的。消息傳到疾管局耳裡,馬上被盯上。

言論惹爭議,張國頌暫時沒有回應,馬偕說是醫師個人言論,疾管局則要求馬偕給個交代。而針對外界討論,器捐中心應該比照捐血中心,可以拿到疾管局列管愛滋患者名單,疾管局表示可以討論。但如果是健保卡註記愛?擔心病人隱私恐怕不設防。目前成大30名醫護人員,初步判定沒感染愛滋;台大雖然決定,不對醫護人員預防性投藥,但也必須追蹤觀察。
頭像
forester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9500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1, 2006 10:26 am
來自: 台窩灣

Re: 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

文章 forester »

受贈者同意之下,愛滋器官移植有何不可
這句話哪裡有錯?
(咦) (咦) (咦)
算無效醫療嗎?
(咦) (咦) (咦)
那那些延命而不治本的標靶藥呢?
(咦) (咦) (咦)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gary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28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

文章 gary »

國外有先例嗎?
stockk
V2
V2
文章: 2501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8, 2011 8:58 am

Re: 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

文章 stockk »

國內哪來多起先例??

真是愛胡扯
李誠民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1467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23, 2010 10:18 am

Re: 移植愛滋器官 醫師:並非不可行

文章 李誠民 »

如果張醫師的發言屬實,而未舉法,在醫師道德倫理上,是有瑕疵的,至少我個人認為,基層醫師對公共議題,都有權發表意見,因為民主社會,都有言論自由的憲法保障
馬偕推說屬張醫師個人言論,也是不對的,如果張醫師以馬偕急診主治醫師發言,馬偕豈可脫卸責任,至少目前器官移植法是明顯觸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上徒刑),舉發任何不法行為,是民主法治國家國民的 義務,何況馬偕是醫學中心,目前也有了醫學院
疾管局的調查是絕對值得鼓掌的,但是否會公布事實真相,就考驗台灣是否為民主法治社會,現代政府應有的責任,就是資訊透明化,否則日後如果馬偕發生醫療糾紛,當事人質疑是否有隱瞞,馬偕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回覆文章

回到「★愛滋病患與醫護人員權益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