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欠費3年 健保局渾然不知/局長鄭守夏坦承真該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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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欠費3年 健保局渾然不知/局長鄭守夏坦承真該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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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2ogb.html
更新日期:2010/03/25 04:11
〔記者魏怡嘉、施曉光、古明弘/台北報導〕健保局局長鄭守夏昨日面對名模林志玲竟然三年沒繳健保費,一口氣補繳二十一萬五千元一事,坦白承認:「健保局真的該罵,同仁的敏感度真的不夠。」


清查10萬停保人 名人列首波

為了亡羊補牢,健保局將商請移民署入出境管理局提供相關資料,並針對國內一年十萬名停保民眾的入出境狀況進行清查,首波將鎖定高薪藝人、球星及企業界人士。


林志玲的經紀人范清美表示,三年前因工作需要長期待在海外,依規定向健保局申請停保,今年二月主動要求復保,後也依法繳清欠費,對於引起社會騷動和其他人困擾,感到不好意思。


引起困擾 林志玲表達歉意

名模林志玲二○○五年七月於中國大連墜馬,緊急返國醫治,國人才知道高薪的她一直繳六百零四元的低保費,健保局介入輔導後,鑒於她有個人工作室,民國九十六年三月改依第一類自營業者納保,每個月健保費大幅調高到五千九百九十二元。然而,就在轉換投保身分的同時,林志玲也以人在國外為由,辦理停保,就一直未繳交健保費。


搜尋加保舊檔案 意外發現

今年二月,一名藝人到健保局台北業務組辦理健保投保,由於第一線辦理人員不清楚藝人如何加保,於是請教資深人員幫忙查過去檔案,才意外發現林志玲竟已辦理停保,且一停就是三年,立即與林志玲經紀人及家庭成員連絡,林志玲在今年三月初,已經補繳二十一萬五千元的健保費,目前林志玲已是「在保中」的身分。


林志玲當初係以出國名義停保健保,依規定,除非她出國超過六個月以上,否則,一旦回國,就要辦理復保,並補交出國期間的健保費。不過,林志玲在停保期間,多次出、入境,且每次出國時間都不滿六個月,也未依規定辦理復保,健保局就這樣渾渾噩噩拖了三年。


這三年內,林志玲不時進出國門,並頻頻在電視上出現,健保局官員竟一點警覺都沒有,鄭守夏昨坦承健保局該罵。健保局台北業務組專員葉逢明則解釋,依規定,停保民眾一旦回國就要辦理復保,這是應盡義務,民眾若未提出申請,依現行行政程序法規定,健保局也不能擅自取得民眾入、出境資料進行比對。不過,民眾若未復保,就不能使用健保IC卡看病,所以需要醫療的民眾大都會辦理復保,林志玲在這三年間,並未用健保資源看病,以致問題累積到現在。


欠21.5萬元已於月初補繳完

林志玲未依規定提出復保申請雖違反健保法規定,但葉逢明指出,林志玲只需補繳應繳的健保費,不用繳交滯納金,主要因為林志玲是未辦理復保,而非開單後逾期未繳款,所以沒有滯納金的問題。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局對於中斷投保的民眾都可以監控開單,為何對停保民眾就不能?健保局可以修改監控程式,一旦民眾停保時間超過原先辦理停保的期限,就會跳出資料警示再進一步查核,一切只看要不要做而已,健保局實在是太消極了。


衛署:二代健保補制度漏洞

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對此事亦提出強烈質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指出,高薪的林志玲可以不繳健保費,讓一般民眾無法接受,要求衛生署嚴加徹查。衛生署副署長張上淳坦承,這是制度設計上的漏洞,有待未來二代健保實施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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