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學醫須實習 才能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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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學醫須實習 才能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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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瑋瑜╱台北報導】在波蘭取得醫學系學歷的醫師,因未接受實習課程即執業當醫師,引發爭論。衛生署法規會決定本周討論《醫師法》修正草案,要求持外國醫學系學歷的學生,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在國內醫院完成實習,才能參加醫師執業資格考。這項被喻為「波蘭條款」的法令不溯既往。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新法公告實施的適用對象,將是已入學者或已畢業者,各界仍有不同意見。目前全台許多醫院都聘有波蘭生擔任醫師,約100多人已在台執業。


500台人波蘭學醫
現行法律規定,赴美、歐盟等九大地區的先進國家取得醫學系學歷,可返台參加醫師考試。波蘭醫學系分4年制與6年制,與我國不同,且在波蘭就讀者,未有實習課程,國內醫界對此學籍執業各有看法,台大醫院甚至拒聘波蘭生。

目前有500名國人在波蘭念醫學系,波蘭生家長頻陳情,要求目前就讀學生適用舊制,不須實習。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蔣世中說,部分波蘭生入學資格、學校與實習品質確有疑慮,須通過學歷甄試、實習,再參加執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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