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病歷調閱費 醫院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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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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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病歷調閱費 醫院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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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98.3.22

收病歷調閱費 醫院未違法

秘技達人
民眾抱怨,母親到一家教學醫院就診,經醫師指示隔日到醫院神經傳導檢查,沒想到檢查時,醫院竟收取病歷調閱費100元,覺得不合理。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表示,病歷調閱費、掛號費等都是醫院的行政人事支出,醫院可決定收取與否,並不違法。

各院可決定收費標準
柯先生說,他母親看診後,經醫師指示隔日須再到醫院進行神經傳導檢查,卻被要求自費材料費225元及加收病歷調閱費100元。他認為內部電腦即可查到病歷,不應收費,且他發現有些醫院不收病歷調閱費。
余先生也抱怨,他去牙科就診,但診所分時段收掛號費,早上掛號費100元,下午時段則收150元,「太奇怪了。」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病歷調閱費及掛號費屬於醫療院所的行政費用,醫院可依支出決定收費標準。她建議民眾可選擇收費較低或不收行政費用的醫院就醫。投訴組

這次衛生局的回覆還算中規中舉
但是有幾點值得注意的事項

1.病歷調閱費、掛號費等都是醫院的行政人事支出,醫院可決定收取與否
--當免費的服務多了
應當收費的反而變成錯了
2. 診所分時段收掛號費,早上掛號費100元,下午時段則收150元,「太奇怪了。」
--餐廳不也是早餐 午餐 晚餐的時段
收費不一樣嗎
3.到醫療院所看病本身就是契約行為
總不能要求賠償就用契約不履行
掛號費及行政費用的收取又不算
--這次衛生局回答的還算中肯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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